《重返狼群》是一面镜子,他希望更多的人看到这面与狼有关的镜子。他讲到,狼在汉文化中被误读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是由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中融合而成的,在草原文化中,狼可以是敌人,但也可以是朋友。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重返狼群小说读后感800字5篇,供大家参考。
重返狼群小说读后感800字(1)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直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重返狼群小说读后感800字(2)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_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纯粹,那么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
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重返狼群小说读后感800字(3)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
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
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
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匹狼也消失在你们的枪口下,你们还能用金换回从前的狼群吗?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重返狼群小说读后感800字(4)
如果说有一本书能让我深思两次,那么非《重返狼群》莫属了。读完这本书,第一个从我脑子冒出的想法就是养一只狼,待它长大便放归草原。当然,你一定会取笑我的空想,因为实现它的几率微乎其微。说实话,我特别羡慕狼女”李微漪“的这次经历,羡慕她与小狼格林的深厚情感以及她帮助照顾小狼成长到其返回狼群的生活。
人都说狼是没有情感的动物,狼是冷血的。但作者笔下的小狼格林不仅拥有铮铮狼骨,还拥有狼的柔情。它不仅可以勇战雄鹰,智斗藏獒,还可以在”狼女“的怀里撒娇,保护养育它的主人,甚至在它返回狼群家族时展现出莫大的不舍与感激。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狼的集体感。事情发生时格林已经与獒厂的藏獒成为”好朋友“。然而不同獒厂的藏獒相遇务必引发一场血战。格林被作者关在铁笼里,颈毛根根直立,耳朵一刻不停地向着战斗声音的方向转动,眼睛里透出杀戮之前的绿光、羞愤。它逼视着主人,怨恨着主人剥夺了一头狼为群体而战的权利和尊严,狼牙咬得咯咯响。而当战争结束,格林被放出铁笼时,它额头正中多了一块醒目的伤口像二郎神的天眼,血流出来把左边的狼眼染红。铁笼子里几根弯曲的笼柱上沾着斑斑血迹。看完这段文字我内心此起彼伏久久不能平息。狼有群体感没什么值得惊讶,因为狼族里每只狼本来就有保护同伴团结一心的责任。
而格林面对的是不同于它的獒的群体。不禁让我想起小悦悦事件。人类是一个大群体,是高级生物,应该具有其他物种不具有的优秀特点。然而别说集体感了,就连一点点的援助都没从人的身上体现出来,可不可以说人不如狼呢?的确,人这一点比狼差远了。我觉得作为人类一员的我们,真的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这个问题。人生一世,草木一春。我们不应该只为自己活,而应该做些有意义的事,把自己的力量贡献出来,幸福大家。我们应该培养自己的集体感,不论在学校还是社会,都要做一个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人。
第二个引发我思考的是杀戮问题。在喧闹的城市生活中,有许多人已经忘了生命的真谛,他们就像一只被利欲紧抓在手心的风筝,永远挣脱不了利欲的束缚,只想着飞得更高,占领其他生命的领地,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尽管电视上、地铁站屡次出现”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广告和标语,可现实又是如何呢?买卖愈多,杀害愈多。在茫茫的若尔盖草原上,狼越来越少。万恶无情的猎人甚至连小小的鼠兔也不放过。他们到处埋伏铁卡,等到狼或者其他动物经过时一网打尽,坐收渔翁之利。
他们剥下狼皮,交易到市场,赚取着黑心的钱。他们早已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迷失,被金钱蒙住了双眼。动物同我们一样,有思想,有感情。例如小狼格林既有铁骨又有柔情。然而人们为了金钱,破坏动物的栖息地,随意伤害他们的躯体,甚至私自决定它们的死亡。我们是不是该反省一下自己呢?嘴里说着”保护动物人人有责“唱着”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而举起猎枪,设下埋伏的还是人类。我想大家都对”生物链“这个词不陌生吧?一旦生物链被破坏,就意味着生物大家族将会消失,最终人类也会落到死的下场。而一部分人现在做的正是葬送自己,等到报应来临时,也就没有了后悔的余地。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为了自己、为了地球做些好事,珍惜野生动物,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呢?
《重返狼群》告诉我的道理不止以上,留给我的感动与美好更是数不胜数。我希望这本书能影响更多的年轻人,帮助更多人成长。
重返狼群小说读后感800字(5)
周末闲暇时间逛了新华书店,看到一本书《重返狼群》。本着对狼的喜爱打开这本书,发现是《狼图腾》作者姜戎作的续,顿时感觉有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找个座位品赏起来。该书讲述了狼女李微漪和一只小狼相遇,相伴,分离的过程。刚打开第一页,就看到“格林”成长的照片,深深地触动了内心,不禁对“狼女”李微漪心生敬意!
书的开头讲述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公狼因偷吃了牧民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到捕兽夹,公狼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躲藏在一个石缝中。愤怒的牧民把刺刀伸向了石缝中,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他们惊讶的发现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却被狼牙死死咬住。他们试图把刺刀拔出来,费劲力气竟然拔不出来。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还击,这就是狼的凶狠和坚韧。后来它们诱捕母狼,采用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但是没多久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齿撕碎了自己背部的皮。
我想如果不是冬天食物匮乏,公狼也不会去偷羊吧。丈夫对妻儿的责任,让他不得不那么做,即便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无怨无悔。没有公狼的照顾,刚产下狼崽的母狼是无法哺育自己的孩子的,也许她不忍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死掉,所以走上捕兽夹,用自杀的方式表达了对丈夫的的忠贞;用撕碎自己毛皮的方式,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缘分这件事也许冥冥中早已注定。上天是公平的,他带走了格林的父母,却让他遇到了李微漪。李微漪是善良的,格林是幸运的。格林的父母如果知道,一定会倍感欣慰,人类杀害了他们,却养育了他们的儿子,而且让他回归狼群。
李微漪在和格林分别十几天后,忍不住对他的想念,回去找他。当她再次见到格林时内心的喜悦也许只有她自己清楚。对李微漪来说,她很清楚,自己不能那么自私,格林是自由的,他是自然的儿子,应该回到自己的世界里去。对格林而言,一边是自己的同伴,一边是自己的“母亲”,格林的内心是痛苦的,我想他是愿意和李微漪在一起的。可他知道,“母亲”一定会离开。也许格林明白了母亲的良苦用心,最终选择了离去。
小时候,对狼的印象是凶残,是可恶。也许这种印象来源于东郭先生这个故事吧。高中时,在“Apple”的影响下,看了《狼图腾》,发现狼是智慧的,勇敢的,坚韧的,也是从那时起喜欢上了狼,也许具体一点应该是“狼性精神”。看到李微漪和格林的故事后,发现狼不仅仅是智慧,坚韧,机智的,而且是忠实的,忠贞的,通人性的。
“纵使有花兼有月,可堪无酒又无人。”狼的世界注定是孤独的,然而正是这种孤独成就了他们的智慧,让他们在自然界中占据一席之地!格林也是一样,只有在漫长的孤独中,才会变得更加坚强,他才会更好的成长和生存下去。
我在想,人,是不也应该有这样的经历呢?在这个生活节奏飞快的社会,我们是不是可以放下内心的浮躁,忍受孤独,专注于目标,带着善良的本性选择一种善意,虚怀若谷,带着一份坚韧,承受困难的考验,铸就一个辉煌的人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