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论辩,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辩论。论辩的形式有很多种,支撑材料也是五花八门。看看了鲁迅先生的《论辩的魂灵》后,我对诡辩论有如下看法。
关于诡辩,黑格尔有一段话专门进行了论述:“辩证法切不可与单纯的诡辩相混淆。诡辩的本质在于孤立起来看事物,把本身片面的,抽象的规定,认为是可靠的,只要这样的规定能够带来个人当时特殊情形下的利益。”而辩证法要求的是全面的看问题,列宁说:“要真正地认识对象,就必须把握和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媒介’。”毛泽东要求:“研究问题,忌带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所谓片面性,就是不知道全面看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一卷》287和288页这里的关键就是诡辩论是片面的、孤立的看问题和研究问题。为了帮助题主理解,这里举个例子来说明。
前一段时间有关于攻击“狼牙山五壮士”的事件。有人抓住狼牙山五壮士之一葛振林的回忆说:“刚才忙着打仗不觉得累,这会歇下来,才觉得又饿又渴,特别是渴得难受。正巧山地里有些散种的萝卜,我们顾不得了,每个人拔个吃着……”这些人抓住回忆中的一鳞半爪,如获至宝,无限遐想,把“挖萝卜”事件提升到八路军不遵守群众纪律的高度。这种所谓的细节考证中的思维方式是最能暴露出诡辩论的特点。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的分析。
黑格尔指出,必然性是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对立统一。按照葛振林的回忆,说的是吃了散种的萝卜。散种是一种什么现实情况呢?实际上因为萝卜种子很轻,农民在种植时,往往因为风吹而使种子飞散到河边,岩石的缝隙中,在农村经常可以看到河边,荒废的空地长着油菜、小麦和萝卜等等,这些地方都是无主的。吃了散种的萝卜这是现实的,因为这是发生了的,但这是否必然就是违反了八路军的纪律,这是必然性。因此这里的关键是可能性。散种的萝卜如果是有主的,显然这就是违反了八路军的纪律,但这是一种可能性;如果散种的萝卜是无主的,这非但没有违反八路军的纪律,而且还是一种严格遵守八路军纪律的行为,因为在抗击日寇这样严酷环境条件下,狼牙山五壮士还不忘坚持纪律,不吃田里的萝卜,而是吃散种的萝卜,这是一种严格遵守纪律的高尚情操。但是那些为了混淆视听的所谓媒体人,却用诡辩论,用一种抽象的可能性来欺骗大家,而且只用这一种可能性,这就是诡辩论。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者要研究这个问题,就应该全面的考证,而不是“把本身片面的,抽象的规定,认为是可靠的,只要这样的规定能够带来个人当时特殊情形下的利益。”当然这些媒体人是为了什么个人利益而采用这种诡辩,我们也不做过多的猜测,因为公论自在人民心间。
对于诡辩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道德礼义去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