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00字左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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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00字左右范文

读后感/2022-05-06 14:00:39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下面是小编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00字,欢迎大家阅读,多读书,读好书,书读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00字

历时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但是读完总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索性就大概介绍下这本书吧。

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罗德·弗莱,他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做了四五十年的销售就退休了,为人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有过太高远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纸飞机似的。”

“哈罗德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

小时候,哈罗德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便经常给他换不同的“母亲”,但他并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是母爱和父爱。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尽如意,儿子戴维患上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

在如此窘迫的境况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诉她自己得了癌症,不久便离开人世。

从此,他便决定一个人上路,亲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给奎尼的疗养院打电话寄明信片,让奎尼一定坚持等着他。

一路上,他一边回味往事,一边自我反省,还帮助许多人分担了一些东西,可回想起自己的从前,对待妻子莫琳、对待儿子戴森、对待好友奎尼,他总觉得亏欠了他们好多,甚至很多都是无法弥补的东西……

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体会了外面的生活,虽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近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义。

从英国的南部到北部,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历时八十七天的时间,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罗德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实现了对奎尼的诺言,奎尼最终也安然地离去,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归于好。

其实,整本书通读下来,让我一直都不懂的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一个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内的那句话“那么,我是谁?”

朝圣往往不应该和“宗教”相关联的吗,而哈罗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

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

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

果然,“朝圣”的确是与庄重、信念、宗教有关。

但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哈罗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过忆往事,自我反省,给自己心灵的一次洗涤,最终又重拾勇气,开始坦然面对生活。

如果非要说这是一种朝圣,那就是哈罗德坚定了一种信念:只要他一直坚持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直到他到达目的地。

严格来说,这的确是一种信念。

但与其说是哈罗德为了“拯救奎尼”而开始“一个人的旅途”,倒不如说是奎尼拯救了哈罗德,如果没有奎尼的信,就不会有哈罗德“在路上”,就不会有他重新审视自我和面对生活的勇气,更不会有莫琳最终对哈罗德的原谅。

坦白来说,我觉得这本书用“朝圣”来命名,显得过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谁?”,也许会有另一种意境吧,也说不定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00字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明白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明白活着的好处如何;他明白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明白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但是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飘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忙,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能够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明白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最后,最后,最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以前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貌——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十分反感的玩笑。”

看到那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最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齐期盼盼望,想象着他能够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明白,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期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最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最后愿意应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最后明白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最后明白,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能够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不明白自己能做什么,不明白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明白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飘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最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先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应对自己,理解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一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但是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00字

在决定买下这本书的时候,是书名深深的吸引了我,一个人的朝圣,在我看来是一个人对信仰的追求,从而对心灵的荡涤,主人公可是一位僧侣或是信教徒,感觉好像他们才能更好的诠释朝圣这个圣洁的词语,但其实不然。

故事的起点发生在英国最南部的一个小镇,而主人公也不是什么僧侣或是信教徒,而是一个普通酿酒厂的退休工人,而所谓的朝圣其实是主人公哈罗德要徒步纵跨整个英格兰去看望他一位以前的同事,而这位同事也不算是深交。听上去有点滑稽,不是至交也算不上是知己,却要为了做一件如此疯狂的事情,主人公的妻子莫林很是不解,难道他们之间真的没有爱了。故事到了这里也就引发贯穿全文的一个交点,主人公的家庭关系。一起生活四十多年的老夫妻,本应早已相濡以沫,可是却出现了二十年的隔阂。原因起自小说中一个不曾出现的人物,他们的儿子的戴维。

主人公哈罗德在接到奎妮的信后,先是万分激动,毕竟几十年未曾见面了,而后又是万分悲痛,因为奎妮已经到了癌症晚期。而面对好友如此突如齐来的问候,哈罗德有点不知所措。在回信过程中,遇到了全书的一个关键人物—加油站小女孩。是这个小女孩的故事给了哈罗德启发,也是这个小女孩的信仰,让退休后无所事事的哈罗德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渴望。于是哈罗德开始了自己的旅程。毕竟是说走就走的旅行,在初期,哈罗德遇到了不少麻烦,没有足够的徒步旅行的装备,导致了身体乃至到心理的重大阻碍。不过一路上哈罗德遇到了不少陌生的帮助,起初人们也会觉得他的行为很可笑,但是继续坚持下去的结果,却赢得了很多人的敬佩和关心。哈罗德开始喜欢与陌生人交流,从他们的交流中他能感受到的不是孤独,而是一种欣慰。而此时留在家中的莫林,起初的态度是相当反对,甚至是不相信他能走多远,伴随着哈罗德旅程的继续,这种态度悄然改变着,并且打破了以往的沉寂,开始互相关心,但是也一直在担心哈罗德对自己的感情。

在路上哈罗德不断回忆自己的过往,起初是加油站女孩的启发支持着他前行,后来是对奎妮的美好期盼,还有对家人深深的爱。哈罗德回想很多美好的回忆,这让他开始慢慢了解为什么会和莫林发展成这种境况和儿子戴维的冷漠。哈罗德开始和陌生人交流,渐渐的,哈罗德事迹在新闻和报纸上开始散播,一个民族英雄就要诞生了。人们把他这种行为表述成了对于社会的一种朝圣。慢慢的,开始有人加入了这次旅程,人数越来越多。才找到感觉的哈罗德,被人群包围着,步伐却渐渐慢下来,发觉这似乎已经不是他的初衷,在他犹豫离不离开人群的时候,这些追随者却已经离他而去,先人一步的到达了贝里克。在这期间,莫林把持不住自己的感情,来到了哈罗德的身边,可是没有说服他回家,也没有说服自己留下来。但是此时他对哈罗德的感情也经回到了从前,只是这几十年的隔阂还一时没能消除。还有一个疙瘩没有在内心深处解除。

在离开人群的日子里,哈罗德彻底失去了方向,身心疲惫到了极点。他想放弃,想回家,回到莫林身边,而此时莫林却支持他继续走下去,因为希望就在眼前了。哈罗德挂断电话后,继续行走着。因为先行者的到达,也带走了所有的关注,一路上哈罗德开始了真正的孤独。咬紧牙关硬撑到了里贝克。而此时家中莫林正在招待一位特殊的客人—加油站的小女孩。女孩一直在反省自己,是自己误导了哈罗德,可是也让莫林真正的看清楚了自己。明白了原来这多年的隔阂是因为自己太思念已经去世二十年儿子戴维。他把戴维的死怪罪于哈罗德,可是最终才明白怪罪的应该是自己。于是他前往里贝克,去看望哈罗德。

此时的哈罗德正在里贝克的疗养院里探望着奎妮,奎妮真的坚持下来,等到了哈罗德,可是却不能在与哈罗德用言语沟通了。奎妮的境况触目惊心,可是哈罗德还是相信他能看见,能听见,今天他所做的一切。奎妮走的很安静,像一个孩子一样。哈罗德和莫林见面了,两人没有了以前的隔阂,更像是初见的时候。一场历时八十七天的旅程,让两个人重新又走到了一起,安度晚年。

对于这篇小说,故事情节的介绍似乎很长了,可是真正读完后,似乎每一篇的内容,每一天的行程都牵动着你的心。

在这部暖人心脾的著作中,哈罗德的行为实在让钦佩,读着读着就会消除起初的不理解。

揪心的行程,对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来说是相当困难的,而这份困难却战胜不了几十年那份朋友之间的信任和依托。没有比这还纯真的友情了,没有比这还伟大的友谊了。而对于哈罗德自身而言,这的确是一种挑战,一种对人生的挑战,是对自己妻子,对自己家庭的挑战,对社会的挑战。他最终站到了最后,而给他最大支持的除了对奎妮的愿望,还有就是自己的妻子开始的反对和最后的支持。莫林连自己也不敢相信哈罗德能完成这样一种壮举,一直相信他会突然某一天因为坚持不下去回来,因为他了解自己的丈夫。可他还是被自己的丈夫感动了,没有等到他回来,就已经发现没有丈夫的存在,自己是那么的不堪。即使两个人没有什么交集,但是一但分开的时候,所有以前的情愫都会迸发出来,包围着她,侵吞着她。所以爱不是相濡以沫,是一辈子的相守。

一个没有出现的人物,却贯穿着整个小说。不可不谓作者的心思细腻,一路上的行程,不光是主人工事物的鉴赏,更是主人公人生的回忆。主人公儿子已经去世的事实在接近终点的时候才拨开云雾,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笔者的这番思路,故事既有坎坷,一路上行走的危险及心理的崩溃,也有温暖,主人公寄下的明信片,买下的小礼物,和妻子的通话,还有那初衷的激动和结尾的平静,相得益彰,怎么能不吸引读者的兴趣。

很有没有这种平静的感觉,感觉自己正在注视着哈罗德的整个旅程。在遇到麻烦时,自己也会跟着紧张,遇到开心的事,自己也会跟着开心。朝圣的一路上,自己像是也走在路上,在路上看见了主人公那种坚韧不拔的品质,也看到了友情的高贵,也看到了亲情的伟大,荡涤一个人的心灵。朝圣是一个人的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期盼。不是说走在路上的才是朝圣,一只脚总是会迈在另一脚的前面,心路上的境遇才是真正的旅程。没有向往,没有期盼的道路上,我们重复的只是动作,而到达的目的地可能还是在原地。真正的朝圣应该是放任自己的心灵,找到真正的栖息后,才开始的所作为,才开始的心智的成熟。

一个人怎么样去朝圣,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就给我们指明方向。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00字

来到松原已经有半年了,书买了很多。但是却没有一本读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气读完的书。不知道是现下的书的品质参差不齐还是我的欣赏水平不断提高。总之,入眼的书越来越少。

起初,没有太多的感觉,甚至刚读开头的时候,因为过于平淡,几次都想放弃。可是,这本书,无关爱情,无关金钱权势的勾心斗角,是一个人孤独心灵的朝圣,也是描写信仰、信念、真诚、坚持等人类高贵而稀有品格的一本书。

大致的内容讲,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凡人,因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决定通过徒步去帮助写信的人治疗癌症的故事。他告诉老朋友,一定要等着他,等他徒步纵贯英格兰去看望她。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却异常的真实。通过在纵贯英格兰国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个性的画卷展现于眼前。书中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觉。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无论是无聊之极的跟团走,还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着装、装备、钞票、药物,不可或缺。然而这个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没有准备,在接到信的时候,他百感交集,写了一封回信要投递到邮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觉得他应该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准备,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双帆船鞋。我后来去了百度,了解何为“帆船鞋”,就是一种休闲鞋,不能登山,也没有旅游鞋的舒适。在英国人的眼里,它是绝对不能完成长途旅行的一种便鞋。可是,这个老人凭着信念,身上没有信用卡,没有现金,甚至没有换洗的衣服,仅仅穿着这么一双简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兰国土。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漫漫长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记得有一句话: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是啊,有准备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随心而至是另一种潇洒。

作者当然知道,仅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无法治愈老友的癌症的。但是,面对绝症,面对自己的良心,很多时候,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的力量实在渺小。可是,做点什么总好过等待又或者对命运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无可战胜的,但是,我们总要尝试一下,为了自己拥有一个无悔的人生。

而且,在这次一个人的朝圣中,也是对过往人生的一种思考,对生命的一种体验。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适安逸让我们沉迷,勇于脱离安逸,回归自然是需要勇气的。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生命当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是固执、偏执,甚至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多一点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这段日子,心灵恢复了平静。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现况,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够读书的时光,真的很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00字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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