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之光》对我来说真是一部晦涩的小说,这大大降低了我的阅读速度,对于许多地方的文字我虽是仔细读过去,却感觉并没有理解其中的深意,只是理解了其中的情节罢了,但也无意回过头再重读一遍。下面是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内容,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八月之光读后感1
奶白色的底色,一张布满抬头纹的黑白头像,抱臂,叼着一个无烟的黑灰色烟斗,这是《八月之光》的作者福克纳?我就像看到了菜摊上被人落下的歪瓜裂枣,第一眼无趣之极。在网络走丢的情况下,我无奈的抱着它打发时间,这是我读过最枯燥,最晦涩难懂的文章,但我居然一口气读了一百多页,情节、回忆、人物纷杂错乱是他的“特色”,我的记忆跟不上文章跳跃的叙述,一团乱麻,只有一束光吸引着我,想快点儿,再快点儿的看下去,这束光是一个人,一个可悲可叹,固执傻气,却又天真善良的女人。这个出生在乡村的女孩,善良的相信着别人,挺着大肚子一路翻山越岭的寻找着丈夫,嘴边时刻挂了一句话:“你认识伯奇吗?他是我的丈夫。”
我不明白丽娜怎么有这样的信心能找到这个负心的丈夫,也许是她的善良,让她一直坚信着对生活的美好憧憬,无论路途中遇到什么困难,听到怎样的坏消息,她始终固执的相信着她的丈夫,带着希望一步一步走下去。我不喜欢这样傻气的丽娜,却又被她的坚持所吸引,一路跟着她的坚持读下去。希望这个女人的纯真善良有一个善意的回报。生活中有太多的无奈和艰辛,希望有那么一束光照在我的脸上,温和又充满希望。
八月之光读后感2
关于福克纳的《八月之光》,我想说说里面的克里斯莫斯和海托华这两个人。
克里斯莫斯是个不知道我是谁的人,准确地说,他不明白社会给自己的划分到底是什么,在当时来说,是不知道自己是白人还是黑人。而这种不明确带给他的,是一种社会人意义上的分裂感。
扭曲的社会会造就扭曲的人,而福克纳很厉害的一点是,他创造了这个在哪面来看都是边缘的人,在克里斯莫斯看来,可能白人和黑人对他来讲都像是一个个排斥他的肤色集体。
海托华这个人生活在幻想和英雄崇拜之中,他想把自己幻想中的生活移植到现实生活之中。而在现实中遇到阻碍时,这种人更倾向于完善自己的幻想王国,使得自己的行动看上去合乎自己的内心。
小说一直在提倡一种不断前行的生活,路这个词似乎不仅意味着方向,而是意味着终点本身,这种东西我是难以接受的,福克纳给的这个药方感觉把问题悬置了,只给你说,一直走吧。但毕竟,只有一直向前才可能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感受,与其徘徊于此刻的谜团,不如先选一条路试着去走走。毕竟,如果有终点的话,也是在远方。
八月之光读后感3
我一直觉得要想快速弄懂一个作家的写作文体,那么最好还是读他用第三人称写的小说。因为第一人称的小说具有叙述陷阱(具体术语我忘记了)也就是他所用的文体必须符合这个人物的个性特点,比如福克纳其他小说中的人物,昆汀讲故事的方式和班吉肯定存在差别,甚至说天差地别,因为班吉是个傻子,而昆汀是个正常人,他们运用的语句结构肯定不同,班吉甚至一个完整的句子结构都不能完成。所以当你看八月之光,福克纳以第三人称叙述的时候,他所运用的语句结构,他的文体,自然就显而易见了。
在马尔克斯《活着为了叙述》中,他说他不敢深刻的读福克纳,因为他怕最后发现福克纳不过是个厉害的修辞学家罢了。关于福克纳地位的问题我们不去讨论,不过其中有一点重要的是,福克纳句子结构包括比喻的确和所有其他作家都不一样。他喜欢用长句字,甚至在一个长句中夹杂着其他不相干的句子,可能一个句子要经过两三页才能完成。我看李文俊先生编的《福克纳评论集》有写到过关于福克纳文体的评论,有兴趣可以买来读读,里面说的十分详细,我说的只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同样,福克纳的比喻也真的是独树一帜。比如《八月之光》第十二章开头一段:就这样,第二阶段开始了。他仿佛跌进了阴沟。像回顾另一种生活,他回想起她那第一次艰难的男人般的屈服,真够艰苦,真够令人生畏,像精神的骷髅摔碎,骨骼折断的声音几乎肉耳都能听见。从这里可以看出来福克纳是如何运用比喻的,或许有人说这根本算不上是比喻,因为这样的描写让人半天摸不着头脑。但如果你把这本书看完了,你会发现整本书到处都用这样的比喻,包括他所有的书,几乎都是这样,这也构成了福克纳独特的不可被模仿的文体。我觉得他这样的描写和比喻,其实体现了福克纳是一个怎样的作家。他是一个思想到极致的作者,他的比喻带上了思考的深度,所以他的某些比喻看起来令人迷茫,如果你仔细思考揣摩,你会发现你再也找不出来比这样的描写更为深刻,更为仔细的了。
毫无疑问,福克纳是一个伟大的文体家。至于他其他方面的研究,那就是其他的问题了。
八月之光读后感4
威廉·福克纳,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代表作《喧哗与骚动》《八月之光》。本书据称是作者在文学叙述技巧上的一次重大尝试,写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小说,在今天看来,其严谨的诡异的文章结构仍然是空前绝后的。
习惯看电影的读者们,兴许会看过诺兰的电影,比如《记忆碎片》《追随》《致命魔术》,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盗梦空间》。朋友提起影片《盗梦空间》时,对它的一层层递进的逻辑充满着赞叹,并且强调该片很难看明白。其实不然,比起其他几部作品,《盗梦》可以说是最弱智的一类了。有人不喜欢诺兰的风格,说诺兰把电影的表达运用的过于矫揉造作了,由此,给人的感觉是,所谓的电影叙述的高深莫测都是装出来的。
我的看法是,诺兰确实有过人之处。他在电影的可能性叙述道路上做出了深入探索。
第一部长篇《追随》描写了一个立志当作家的青年起初跟踪别人(后来发现是小偷),结果被别人反跟踪。故事远不是这样简单。作家被发现后,开始和小偷一起作案。小偷有着超人的分析能力,能够剖析受害者的行为习惯。作家为了测试小偷的能力竟然领着小偷去偷自己家。随后,作家爱上了一个陌生女子,替陌生女子偷东西,最后被抓进监狱。故事的结局是,陌生女子和小偷是一伙的。小偷找到青年一起作案的原因,不过是为了为小偷以前所犯的罪行找一个替死鬼。故事还有更深入的结尾,青年交代的罪行里说了小偷的姓名、住址,小偷以前所杀的人。而警察告诉他,那里没有这么一个人,住户是一个外出旅行的人,昨天刚回来。并且,这个州根本就没有发生过这么一桩案子。影片最后,作家才发现,自己被上套了,永远也不能说清楚了。
《追随》令人惊奇的不单单是情节,还有它前后颠倒的叙述手法。为了表明情节是右前右后的,诺兰刻意使主人公前后的打扮不一致。对于看不惯外国佬的观众来说,故事一开始这便是两个故事。在随后的电影《记忆碎片》中,诺兰继承了《追随》的叙述手法,但是这一次故事的推进明显的是两个线索,彩色画面是顺序,黑白画面是倒叙。最后合成一条线。打乱的片段恰恰照应了主人公隔半小时失忆一次的性格,无疑,这很酷。
诺兰在影视方面所做的贡献使我想到威廉·福克纳。
本书的线索主要有两条:一是莉娜的寻夫之旅,占得篇幅极少,只出现在首位两章,但这却是小说的整体框架。整部小说除了衍生除去的故事,基本上都是莉娜寻夫走到小镇上,十天的见闻。二是,克里斯莫斯的故事。这是小说的主体。介于两条主线索之间的还有牧师海德华的故事。海德华的故事除去自身意义外,还在叙述模式上起着第三视角的作用。两个主人公各有自己不同的故事,构成了两条主线,这两条主线又旁生出许多枝节,又有很多次要人物的故事衍生出来。最为奇特是,故事的两个主人公莉娜和克里斯莫斯甚至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面。
作者在叙述的时候采用了多方位的叙述视角。他总是在重复,一直在重复。他总是在倒叙,一直在倒叙。一件事情发生了,先用当事人的角度讲述(不止一个),而后换做第三者讲述(不止一个)。因此,莉娜在镇子上短短的十天变成了一部长篇小说,而且这种叙述风格也使得文章在思维方面不再局限于一部小说,而是两部,三部。说“这是一本远未读懂的小说”也是有道理的。
我见过许多这样的小说,威廉福克纳的《八月之光》只能一直被模仿而不能被超越。多角度类似的小说比如《月亮宝石》,它在叙述犯罪的时候也选用了多个人物讲述犯罪经过,使一个案子变得扑朔迷离(每个讲述者都在用自己的主观感情来臆测罪犯),但是这部小说没有采用福克纳插叙倒叙的手法,从而也使读者在推理时不至于太迷糊。另外还有尤凤伟的《一桩案子的几种说法》。而随地可见的线索方面类似的格非的《人面桃花》,这部小说说好不好,不好却好。它的叙述力图留给读者很多很多的线索,或者说做很多很多的铺垫。这也使得小说有一种停滞不前的感觉。《八月之光》与此稍微有些不同,不同在于《八月之光》没有妄想做一部推理小说。它总会在你要读下去的地方突然停住,然后说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往事,再突然跳回来。例如,第五章回过来集中描写克里斯莫斯杀害伯顿小姐前的星期五一整天,直到夜深人静他等在伯顿住宅外面,“听见两英里外的钟声敲响十二点。这时他起身向楼房走去……”没有下文了。过了整整六章,我们才看到克里斯莫斯终于“稳步地登上楼梯,走进卧室……”。大尺度的跨越必须要求读者有大尺度的思维跟进。
在思想层面,作者通过描写几个主人公的故事,全景展示了一个时代的“爱情、亲情、肮脏、美好、道德、偏见、怜悯”。作者用冷静的笔调诉说了自己对种族偏见和宗教偏见立场。
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
八月之光读后感5
福克纳的小说往往得到一些极端的评价,有佩服到五体投地的信徒,有被忽明忽暗的描写所吓倒的路人,其中也不乏“连福克纳都可以当小说家”这样的冷言冷语。
我曾发誓再也不看福克纳,是在晕乎乎地看完《我弥留之际》后,我看那本书的感受是什么呢?大概就是看法语版的《小王子》,书里闪烁着一些认识的单词,也大概知道了故事的走向,偶尔抓住了一些熟悉的场景,但就是没办法把句子和段落串联起来,跳过舍不得,不跳又死活看不懂。
我把《八月之光》看了两遍,第一遍是台湾译者陈锦慧的版本,第二遍是大陆流行的蓝仁哲版。看台湾译者的翻译时,我曾写下我的感受:
《八月之光》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膽戰心驚地認真看著,害怕錯過任何一個細節,但直到看完上本,整本書也沒有顯露出任何怪異和荒誕的色彩,反倒語言流暢、情節緊湊,人物舉止得體,對話文質彬彬⋯⋯真是太不福克納了!文章中頻繁閃現著諸如「父親會懷著愛和榮譽去憎恨,母親卻懷著憎恨去愛、去接納」這樣的句子,恍惚中我以為自己在讀米蘭•昆德拉。
這讓我不僅懷疑譯者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陳錦慧有十多年媒體記者的從業經驗,或許她的冷靜和客觀磨滅了福克納文筆中許多的突兀,使整本小說變得像是台北的某個社會事件一樣合理。
當然我還未看藍仁哲的版本(國內普遍採取他的譯本),看到豆瓣評論中,有人吐槽他的譯本裡面竟然還有一些四川黑話,若真是這樣,那也算是逃過一劫吧。
当然我没有抵挡住四川黑话的诱惑,又看了一遍。后半部分可以将我看上册的评价全面推翻,癫狂笼罩了杰弗逊镇,克里斯默斯的所有行为被归为黑人血液和白人血液的交替指使,他换上黑人穿过的大皮鞋试图呼吸他们的气息,跌跌撞撞行走在街道上却被黑人认作是白人而避开,最终他以“黑人”的身份被“白人”们打死了,他从“宗教”里挣脱,却没能脱离“种族”的漩涡。福克纳或许没有办法描绘爱情,也不懂其他的美好之物,在他的书中,主人公无法操控他,也不受他的操控,他们同时屈服于宿命。
在他的书中,每个人都对柔软的情感和慈悲熟视无睹,当他们的生活出现一丝曙光,便要立马掐断它。福克纳的真实人生也是如此,他想当兵而不得,他认为自己造成弟弟的去世,同时痛失所爱,他看到黑人对白人吹口哨被杀害,而最终白人无罪,这种born to be,而无法无力逃脱的痛苦,是他小说的主要基调。
在看福克纳的同时,我花几天时间追完了《马男波杰克》第四季,跟前几季大量的黑色幽默不同,这一季的编剧仿佛已经放弃了挣扎,亲情、友情、爱情全面溃败。
波杰克的祖母彻底失去了情感;母亲在疗养院里,靠残损的记忆支撑着生命;卡洛琳公主得到又失去,想要在面对草丛的车内痛哭,编剧却只给她7秒;波杰克生命中唯一重要的“女儿”离他而去,他和苍蝇大叔共同构建了情谊,又亲手推翻;戴安呢?她和花生酱先生说:“If you squint at it just right, everything lines up, and it's the most perfect... beautiful, amazing thing. But, I'm so tired of squinting”。
如果你眯着眼镜来观察这个世界,一切都是正常的,它是如此完整、美好、充满生机。但我……我已经厌倦了眯缝着眼来看这个世界。
只要我睁开眼,就只会看到宿命,它让每个人置身其间,无法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