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的中国》,作者是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邓子滨老师。网上对这本书的主流评价是:这是一本非常好的普法读本,用语温和、说理透彻、言简意赅。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斑马线上的中国读后感1000字
今天分享的是一本书的读后感,书名叫做《斑马线上的中国》,作者是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邓子滨老师。网上对这本书的主流评价是:这是一本非常好的普法读本,用语温和、说理透彻、言简意赅。
该书选取醉驾入刑、医患关系、孙志刚案、呼格案、许霆案等热点事件,包罗普通人鸡毛蒜皮的日常事务,在探究中国法治来龙去脉中,带领读者超越有限的个人经验,审视时代积弊根源,探索法治生活的种种可能。读完,除感叹作者对中国法治十年细致入微的观察与合乎人性的见解外,更对书中微言大义拍手称快。诚如书中所言“斑马线上遵守规则的程度,代表了国民尊重法治的程度。揆情度理,凡是以法治为核心价值、为生活方式的地方,国民井然有序、守信有礼;凡是崇尚机变权宜的社会,只要人群聚集,便犹如流民般蜂拥挤占,先得为快。”
以斑马线观照中国法治,具体而生动:斑马线已经画好,而行人和驾驶者却总是为自己的便宜随意践踏,行人放着百米开外的人行横道不走,偏要翻越隔离护栏,冒着车辆贴身呼啸而过的危险,也要在马路中央等候良久;驾驶者则赶着最后一两秒绿灯,轻点油门瞬间冲过斑马线,降低自己空间和时间成本,礼让行人变成一纸空谈。这背后的“拉锯战”般的博弈过程,按照囚徒困境理论,不遵守交通秩序,个体收益都会变大,于是大家都不愿意遵守交通秩序,最终导致交通混乱,安全事故频发,反而没有大家都遵守交通秩序时的收益高。这个时候就需要大家约定规则来保证每个人的最终决策,从个人最优的纳什均衡点转变为集体最优点。
按照这个理论,在如此完备的交通法律规则之下,我们斑马线上的中国特色就应该所剩无几,但现实却是不尽如人意。只能说明,规则被人为破坏,违规行为未受到应有的处罚,导致规则不受待见。书中精辟的总结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坏榜样的力量更是无穷的,一万次法治宣传,也禁不起一次对规则的凌驾。”提出要想整饬斑马线上的乱象,必须持之以恒的严格执法。
其实,所有的惩罚都是有损法律提升幸福这一目的的,之所以被允许,只是因为它有可能排除某种更大的危害。我们之所以要求严格执法,也是基于贯彻法律的可预测性特征,让人们最大限度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明白这个后果不仅是被书写在纸面上,更是公正地被执行在每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在程序和形式上。在作者看来,国家机关在法治图景中承担着较个人更为重大的责任。
因此“司法机关的忠诚应该首先献给法律”。这种忠诚,作者作了两方面的解释:一是要对司法机关有合理的期待,不能赋予其太多与法律无关的使命,社会效果虽不得不考虑,但首要考虑的还是维护法治;二是司法机关不能随意突破法律,让人们觉得善举比法律更重要,从而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忠诚。
斑马线上的中国读后感1000字
《斑马线上的中国》,作者是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邓子滨老师。网上对这本书的主流评价是:这是一本非常好的普法读本,用语温和、说理透彻、言简意赅。
该书选取醉驾入刑、医患关系、孙志刚案、呼格案、许霆案等热点事件,包罗普通人鸡毛蒜皮的日常事务,在探究中国法治来龙去脉中,带领读者超越有限的个人经验,审视时代积弊根源,探索法治生活的种种可能。读完,除感叹作者对中国法治十年细致入微的观察与合乎人性的见解外,更对书中微言大义拍手称快。诚如书中所言“斑马线上遵守规则的程度,代表了国民尊重法治的程度。揆情度理,凡是以法治为核心价值、为生活方式的地方,国民井然有序、守信有礼;凡是崇尚机变权宜的社会,只要人群聚集,便犹如流民般蜂拥挤占,先得为快。”
以斑马线观照中国法治,具体而生动:斑马线已经画好,而行人和驾驶者却总是为自己的便宜随意践踏,行人放着百米开外的人行横道不走,偏要翻越隔离护栏,冒着车辆贴身呼啸而过的危险,也要在马路中央等候良久;驾驶者则赶着最后一两秒绿灯,轻点油门瞬间冲过斑马线,降低自己空间和时间成本,礼让行人变成一纸空谈。这背后的“拉锯战”般的博弈过程,按照囚徒困境理论,不遵守交通秩序,个体收益都会变大,于是大家都不愿意遵守交通秩序,最终导致交通混乱,安全事故频发,反而没有大家都遵守交通秩序时的收益高。这个时候就需要大家约定规则来保证每个人的最终决策,从个人最优的纳什均衡点转变为集体最优点。
按照这个理论,在如此完备的交通法律规则之下,我们斑马线上的中国特色就应该所剩无几,但现实却是不尽如人意。只能说明,规则被人为破坏,违规行为未受到应有的处罚,导致规则不受待见。书中精辟的总结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坏榜样的力量更是无穷的,一万次法治宣传,也禁不起一次对规则的凌驾。”提出要想整饬斑马线上的乱象,必须持之以恒的严格执法。
其实,所有的惩罚都是有损法律提升幸福这一目的的,之所以被允许,只是因为它有可能排除某种更大的危害。我们之所以要求严格执法,也是基于贯彻法律的可预测性特征,让人们最大限度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明白这个后果不仅是被书写在纸面上,更是公正地被执行在每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在程序和形式上。在作者看来,国家机关在法治图景中承担着较个人更为重大的责任。
因此“司法机关的忠诚应该首先献给法律”。这种忠诚,作者作了两方面的解释:一是要对司法机关有合理的期待,不能赋予其太多与法律无关的使命,社会效果虽不得不考虑,但首要考虑的还是维护法治;二是司法机关不能随意突破法律,让人们觉得善举比法律更重要,从而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忠诚。
如何构建这种法律信仰和忠诚,一般共识便是要立良法、正司法、严执法、重守法。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工作者,在此讨论立法问题似乎还比较遥远,于我们而言,更多的是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自觉守法方面下功夫。如此日积月累,循循善诱,才能“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般培育且升华国人内心深处的法律信仰,让斑马线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