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读后感500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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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后感500字6篇

读后感500字/2021-08-03 10:28:56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金锁记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金锁记读后感1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陈腐。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2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接触到她的作品,便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与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记忆最深的便是那《金锁记》。

七巧带着沉重的黄金枷锁,一点一点地慢慢将自己杀死,而在她害死自己的同时,又用这枷锁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儿子。这个美丽而又悲哀的女子,就像一只美丽炫目的蝴蝶忽然被制成了标本,定在了门上,鲜艳而凄凉!她有爱,那个眼眸如水仙盆里清水养着的黑石子般明亮的黑眼男子,曾使她心里荡起了多少的涟漪,只有她自己知道吧!她也有恨,恨哥哥嫂嫂的爱财如命,不论死活便硬将她塞给一个半死不活的骨痨病人,让她还在梦幻之际就被推下了悬崖,甚至来不及呼救一声。她更有愧,是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她亲手扼杀了他们如花的生命!或许这一切都是注定的,当初那个错误的婚姻一开始就造就了两代人的灾难。对于七巧,也只有在弥留之际才能卸下压迫她一生的黄金枷锁。

生命的过程是开花的过程,七巧的花过早地谢了吧,未待烈艳却已凋零。她也许并不欣赏她的花,所以她没有好好照料,而当她终于意识到这花也曾经美丽过时,一切都晚了,过了花期,只能凋零了,她的一切觉悟,都像下半夜的昙花,太迟了。

每个人都是一朵花。请自我欣赏,自我珍爱,让生命之花用开不败。

金锁记读后感3

读《金锁记》,读到的是一片苍凉。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子写出这么凄幽的故事,曾经的怨或喜,和月亮一起,沉了下去……

七巧

“她到了窗前,揭开了那边上缀有小绒球的墨绿洋式窗帘。季泽正在弄堂里往外走,长衬衫搭在肩上,晴天的风像一群白鸽子钻进他的纺绸褂里去,哪儿都钻到了,飘飘拍着翅子。”

高中时,在同学的摘抄本上看到这段话,以为是张爱玲在描写她自己的爱情,场景迅速在脑海里构建:她那时是一个正值芳华的女子,住在上海的一座老房子里,站在阳台上目送心爱的人,心里亦有小小的期盼,他,是否会有些留恋,是否会有一刹那的停步回望。我想象中的季泽,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有些才情,有潇洒的姿态。

然而,那只不过是有些花痴的幻想。现实的作用就是毫不留情的打碎它。事实上,“她”指的是七巧,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嫁到姜公馆,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嫁入姜家后,受到各种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得尊重。在这样得环境下,她的心理畸形,愈加口无遮拦,疯疯癫癫,招人讨厌。就连寻花问柳的小叔子季泽,也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七巧,却觉得自己是爱季泽的。至少她恍惚的认为——“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

如果换一种场景,也许会是一个浪漫的想法。

在我看来,季泽并无甚过人之处,游手好闲,沾花惹草。小说中的他,“是个结实小伙子,偏于胖的一方面,脑后拖一根三脱油松大辫,生的天圆地方,鲜红的腮颊,往下坠着一点,有湿眉毛,水汪汪的黑眼睛里永远透着三分不耐烦。"这样一个俗人,为什么七巧会喜欢他?话说回来,七巧又何尝不是一个俗人,这俗世中的事,谁又能说清楚呢。

七巧是制度的受害者,从未得到一个女人应得得幸福。而同时,她也用利刃,伤害了很多人,比如,长安。

长安

“有时在公园里遇着了雨,长安撑起了伞,世舫为她擎着。隔着半透明的蓝绸伞,千万粒雨珠闪着光,像一天的星。”

幸福都是相似的,它们的背景温馨浪漫。而长安这个名字,总会让我想到汉代的长街,长长的,平和中有些神秘。

长安却是不幸的。她有那样一个尖酸刻薄的母亲。因为七巧变态的心理,她被痛苦的缠了小脚。争取到上学机会,却被一再羞辱,退学后,便不再想着上进了,言谈举止越来越像母亲。因一场痢疾,在七巧的诱引下吸下了鸦片,一个鲜活的少女就这样被误导……

直至三十岁,这个忧郁的瘦弱女子才开始与世舫恋爱,快要接近幸福时,又被母亲有意的残忍破坏。真的很不解,母亲,原本是为儿女考虑的人,怎么可以这么狠毒?

长安的记忆里,永远保留着与世舫相遇的这一页罢。她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

谣言说长安后来和一个男子在街上一同走,我却希望不是谣言,我希望那个男子是世舫,或者是,可以给她家的温暖的人。

金锁记读后感4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

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

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

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

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5

《金锁记》小说描写了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金锁记读后感6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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