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左右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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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左右范文5篇

读后感/2023-05-15 23:00:22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简单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5篇,欢迎借鉴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人被逼到去卖血,肯定是因为生活中出现了极大的苦难。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和内容简介时,我以为许三观的一生肯定是充满了苦难的人物,就像余华《活着》里的福贵。

然而并不全是这样,虽然许三观的一生确实经历了许多的困难,但这困难远比福贵小的多,这些困难在我们普通人的生活里也会遇到,它是残酷的,但残酷里又多了许多的温情。

许三观,是厂里的一名工人。

有一次在路上碰到了两位从乡下来的老乡,他就过去跟他们打招呼,问他们来城里做什么。两位老乡就回答他说,“是来医院卖血的”。

他们说农村都流行卖血,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就挣这么多。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

许三观听了他们的话觉得有道理,反正自己也闲着无聊就跟着去卖血了。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就是这样的搞笑,完全不是因为碰到多大的困难而去卖。

许三观卖血后,也没有把钱给马上花掉,而是用这笔钱娶了一个老婆。因为这个故事的背景是在六七十年代,所以那时候的三十块钱还是蛮大的。

读过历史的朋友应该知道,六七十年的的中国是个特殊时期,大跃进、大饥荒、文化革命、插队等等。许三观的生活或困难自然也跟这个时代背景有关系,其实这应该也是作者余华想表达的一部分吧,通过小人物的命运来体现出一个时代。

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就是因为闹大饥荒,家里穷的连米都没剩多少了,一家人喝粥喝了一段时间,实在没办法,于是许三观就想到去卖血,这次卖血离第一次大概过了十年左右吧,具体有点忘了。

接下去的几次卖血,都是为了家人和孩子,当然,有一次是为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是他厂里的一位同事,年轻的时候特别的漂亮,是厂花级别,许三观年轻的时候就特喜欢她,可是自从结婚后,这个女人就变的很胖,躺下时肉都会摊开到床上这种程度了。

有一次这个女人摔断了腿,许三观就去家里看她,摸着她受伤的膝盖安慰她,摸着摸着就摸到了大腿根,再摸到了两个奶子,于是就不可描述了。

许三观觉得这个女人对她这么好,没有任何的反抗,受伤了还愿意给她,于是就想买点肉啊骨头啊之类的补偿她,刚好也可以补补身子。但那个时候肉可贵了,于是他就想到了去卖血。

这好像是第四次卖血。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一生好像是卖了11次血,其中后面的五六次都是为了他的大儿子。那一次,他的儿子生了大病,被送到上海医院去治疗,家里没钱他只能通过卖血。

这一章节特别的恐怖,原本那两位老乡告诉他卖一次血至少要休息三个月才能去卖的。那个时候交通工具一般就是船还有汽车,他走到上海花了半个多月,这半个多月里,他卖了四五次,有一次抽完就直接晕倒了,差点死掉,然后医院就赶紧给他输血,可是这次输的血花了他两次卖血的钱。

具体细节也特别的搞笑,写的有点荒诞,但荒诞里又透露出一股真实。

最后一次卖血也特别的有意思,其实那个时候他家里已经完全不缺钱了,这一次纯粹是因为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和黄酒,因为他以前每次卖血后,都会吃一盘炒猪肝和黄酒。那两位老乡跟他说过,猪肝和黄酒可以活血。

他想着以前都是为别人而卖血,这一次要为自己卖一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 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 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 “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 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 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 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博学郭一句话点评《许三观卖血记》

说,你们要体会出余华那种困难下举重若轻的东西

确实,困难是总有,前后各不同。

前面的有些魔幻,有点轻快的调子写,是举轻若重

许三观跑到未来老丈人家里去提亲

说我姓许,你家也姓许,将来有了孩子许家不绝后

我算是倒插门的女婿啦,于是女儿亲事就算说定啦

被“摁到墙上摸了奶子脱了裤子”的许氏

跨在家门口上一唱三叹奸夫“和我不过就一次就怀上啦”

那许三观骂骂咧咧、骂泼妇、骂婊子

说你第一夜的见红是因为你过了节呀,怪不得不开灯呐

于是就“许三观说,许三观说……”地把后面他的不满和报复的享受

跳过时空,跳过描述,不给人缓地一股脑儿地泻在一张纸上表达了

这一些小小的生活,和后面比多么微小,就是给加点立体的光影,让生活立起来啊

后面的渐渐引入到有点重量的平实的调子上,就是举重若轻了

到了这里才知道前面那只是生活的小小一面

真正的重现出来了,许三观的好看,这小说里的一点厚度都浮出来了

灾荒年月,给孩子们每个人炒个嘴上听的菜过过瘾吧

给破鞋妻子送只有米饭的饭,悄悄在下面埋了菜啊

一个在岸边沼泽,去拖住另一个已经陷进去的人

卖血卖血,到后来已经力不从心要听听天命的时候

是怎样喝着冷风、一路走着一路卖着,一路强撑着

向天索要着一点气力再一点气力,残喘着总算走到结尾

那才渐渐地看出了里面仿若有韧劲的生命苦难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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