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国小说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三大长篇力作之一。本书情节取材于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书中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通过描写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祝大家阅读愉快!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单位读书会发了六本书,一眼被《月亮与六便士》幽幽暗暗的蓝色封面吸引,打开读了起来。但是很快被晦涩难懂的译文和西方人名弄得真有点读不下去,这种一开始读不下去便放弃的书有很多……哎,我这个“迎难而退”、躺在舒适区不愿跳出的人。下个决心慢慢读下去。意料之外,这两天,在不知不觉中,我竟然被毛姆那静悄悄旁观世界的视角和慢悠悠踏寻未知的脚步,一路带入了100年前的塔希提岛,在这个远古的原始的世外桃源,尽然有点走不出来了。
不由感叹“经典就是经典”。
都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这一千个读者心中必然有一千种月亮和无数个六便士了。看了一些书评和很多篇读后感,大部分人认为月亮代表理想,而六便士代表现实。我倒是感觉这月亮并不明确的仅仅代表理想,而是代表很多虚幻或者未知的东西——虚幻的未来,未知的前途;虚幻的灵魂,游荡的心灵;虚幻的精神,善变的情感;虚幻的爱情,美丽的谎言;还有那个梦中的世外桃源……不论如何,不论何时,月亮一直在那里,闪着微弱的光,虽然不刺眼、不耀目,但是有一种暗暗的力量,有时会引领现实中的人快乐前行,有时却会扰得现实生活全部错乱,这玫月亮,就是让现实中的人梦幻也让现实中的人挣扎的那一盏灯,从未熄灭过。
在我看来,大部分人是贪恋现世的繁华与美好的。很多人都是在月亮和六便士的取舍与挣扎中度过一生的。也有一种人,只选择六便士而不抬头看月亮,这样的人可能会平静安稳满足中度过一生,也可能在六便士的现实中挣扎一生,在恐怖与无奈中死去。那么是不是还有一种人,只选择看月亮,不在乎六便士呢,这个人应该是梵高,因为他有个为他提供六便士的弟弟,他可以尽情享受月亮,成为大师。而斯特里克兰德则是一个“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月亮”的人,他离开了外人看来美满稳定舒适的家,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无钱任性”的十多年的流浪生活。
围绕着斯特里克兰德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选择,特别是书中描述的那个亚伯拉罕医生,他当年突然的放弃与追逐,为卡迈克尔医生换来了幸福和满足,颇有些看头。我们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也都会遇见各自的人生选择,而且大部分人或多或少会安然地按照自己的选择过完一生,只不过有时候你并不知道那是你自己的选择,而有时候你也只能做出没有选择的选择,其实“命”一直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是可控的,而“运”则在天时,靠地利了,是不可控的,有时候,“运”会搅的“命”惶恐不安。那么,“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一般人都是他们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们不得不做的那种人。”
对于斯特里克兰德离家出走的描述中,自始至终一直有种“开弓没有回头箭”,或者“壮士一去兮”的义无反顾,没有一丝的留念或不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在婚姻生活中煎熬了十七年才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者真的是心中的执念与梦想把他从现实中拽走了,所以他才走得无怨无悔。而此后多年他是拒绝爱情和家庭的,即使是布兰奇为了他自杀,他也是无动于衷的,直到遇见艾塔,他才在塔希提岛重建了家庭,生儿育女,就是得了麻风病,肢体残缺了,眼睛瞎了,他也"从未抱怨过命运,也未曾失去勇气,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内心仍是那样的平静,没有收到外界的干扰”,最后他和他的画,他的家园一起化为灰烬。
所以,有些人一生都在无怨无悔地追寻中。
坐在2019年的时光里,读着1919年的故事。
书中经典语录挺多,我用笔将那些触动心灵、美妙惊艳的字句勾画出来,然后摘抄到笔记本上,练练笔,敛敛心。
关于美,“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就能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经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的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关于同情心,“同情体贴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
关于爱情,“在爱情的事上如果你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
“一般来说,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但是小说却把爱情夸大了,给予它一个违反生活真实性的重要的地位。尽管也有很少数男人把爱情当作世界上的头等大事,但这些人常常是一些索然寡味的人;即便对爱情感到无限兴趣的女人,对这类男人也不太看得起。女人会被这样的男人吸引,会被他们奉承得心花怒放,但是心里却免不了有一种不安的感觉——这些人是一种可怜的生物。男人们即使在恋爱的短暂期间,也不停地干一些别的事分散自己的心思:赖以维持生计的事务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他们沉湎于体育活动;他们还可能对艺术感到兴趣。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儿地干这种事。”
“世界上只有少数人能够最终达到自己的理想。我们的生活很单纯、很简朴。我们并不野心勃勃,如果说我们也有骄傲的话,那是因为在想到通过双手获得的劳动成果时的骄傲。我们对别人既不嫉妒,更不怀恨。唉,我亲爱的先生,有人认为劳动的幸福是句空话,对我说来可不是这样。我深深感到这句话的重要意义。我是个很幸福的人。”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20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5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15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Helivesatanotherlevel”。电影《Big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百年前的英国作家毛姆和他的代表作之一《月亮和六便士》,在文学界和读书界声名浩荡,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魅力?让我这个界外人士有点好奇。
一直对长篇小说有点发怵,内心有些纠结,不舍花那么多时间去读。就像囊中羞涩的人,在一件昂贵奢侈品面前茫然迟疑,很想买却几欲先遁的崩溃心态。
然而看了这部小说后,意犹未尽地去看毛姆其它两部,《刀锋》和《人性的枷锁》。《人性的枷锁》据说是带点自传性质,很长。还未看完,但写得非常细腻和全面,其实特别适合青少年去读或者中老年回顾一下走过的路,可以找到参考坐标或者曾经自己的某些身影。
粗略地说,毛姆的小说,都喜欢写人生,艺术,哲学,信仰之类的话题,都还是比较合我的口味。
相对来说,《月亮和六便士》情节和人物比较简单些,但从艺术创作和哲学高度来讲,我认为《月亮和六便士》更高一筹。
小说描写了一个天才型艺术家“思特夫克兰德” 成长和实现之路,是以法国印象主义画派大家高更为原型灵感进行创作。
阅读过程中对高更产生浓厚兴趣,想做个印证,后来发现,实际上“高更”和小说主角相比,虽然人生经历框架雷同,但人物“内核”差别还是很大。高更还有人之常情和人之常性的一面,所以姑且不管高更了,就当“思特夫克兰德”是一个新人。
小说中从一段带有极具神秘色彩的关于主角的八卦花边坊间传闻---中年成功男“思特夫克兰德”私奔开始,变得引人入胜起来。
成功中年“思特夫克兰德”看起来憨厚稳重,事业有成,做着股票经纪的生意,有带花园的独栋别墅,家有热衷和名人雅士交际的耐看文艺中年妻,家里装饰在女主布置下考究精美,每周在家里举行名流派对。早早育有二胎,儿女双全膝下承欢。时不时出去旅个游,度个假,生活富足无忧,岁月静好。正如作者所言,仿佛完全可以看到他们幸福的一生直到走进坟墓。
但令所有人始料不及的是(包括他的妻子),就是这位浓眉大眼高鼻梁,满脸福相的成功男, 在某一个早晨,留下一份决绝告别的书信,抛妻弃子女而走,从伦敦去了巴黎,没有人知道原因。
唯一人性化的推理就是必有奸情,背后肯定是人性的扭曲和道德的沦丧。
第一人称“我”受不幸的“思特夫克兰德”老婆的委托,带着挽救失足迷途中年的使命,去巴黎寻找“思特夫克兰德”,本想着抓个现行,活捉在巴黎这个浪漫之都和小三住在豪华酒店里过着“花天酒地’生活的他。
结果是再一次剧情大翻转,在一家条件非常像“十元住宿”的招待所找到了“思特夫克兰德”,原来根本没有小三,他孤身一人来学画画的,他想寻找自己的梦想。说不清为啥,只能说像着了魔。
“思特夫克兰德”从这一章开始,从之前泯然于众的模糊平庸形象慢慢变得生动张扬,就像一个工业化大批量生产充气娃娃,满满注入了“精气神”的东西,慢慢变得狮虎之气。
不得不佩服毛姆高超的人物塑造能力, 开始全方位让“思特夫克兰德”迸发出独特的魅力。一言蔽之,主角仿佛像一个“道系”和“佛系”,“魔系”甚至于“兽系”的混合体。
说他是兽系---作者满腹才华,用了很多语言上的套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绳之以法,甚至当头棒喝。“思特夫克兰德”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大无畏精神,照单全收。
作者做思想工作的功力,要是用在正常人身上,一定把对方杀得片甲不留,无地自容,认清苦海无边而回头向岸,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思特夫克兰德”吃了秤砣铁了心,如一个内功深厚的绝世高手,作者打出去所有劲道如吸入黑洞,无影无踪,而“思特夫克兰德”皮毛无损。令作者精疲力竭,无F可说。
说他是道系---回归原始,藐视一切世俗道德和规范,张口就是“关你P事,关我P事,哥屋恩,我不一样。”
说他是佛系---老婆孩子都割舍了,恰似弘一法师的的决绝,只求清静无扰,不明真理不罢休。
说他是魔系---毫无感恩之心,别人救他于水火中,他乘机把别人绿了。绿了也就绿了,还甩了别人老婆使她提前完成人生使命(自尽),最后却毫无内疚之心。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我怀疑毛姆一定看了中国的《庄子》,在多处刻画“思特夫克兰德”的精气神上,恍惚看到大量《庄子》中人物的魅力特质:
瘦骨嶙峋却看似格外强健,力量无穷的样子;
看上去很笨拙,“呆若木鸡”,面无表情,但又和万物跟大地息息相通,身上充满原始的气息,带着大自然的神秘力量。
即使潦倒不堪,但魅力令人招架不住,仿佛可以被他散发出的炙热力量而融化掉,不发一语就征服了别人的妻子;
毛姆把“思特夫克兰德”塑造成了一个几乎绝对自由的人,而且还是纯粹的艺术家和哲学家。
什么叫“绝对自由”?
他可以完全不在乎任何一个人的看法。做到这样的人估计也只有圣人了。
也许很多人不服气,我也可以做到啊。
而毛姆早就看穿了一切:“在世人面前叛逆反常并不难,只要这种反常正是自己小圈子的正常,就能洋洋自得;满可以不畏风险顾盼自雄,但博取认同的欲望恐怕是文明人最深的本能。”
一语道尽了无数英雄豪杰,首富大神都逃不脱人性枷锁的一面。
世人常为功名利禄辛劳,可是这个“思特夫克兰德”的行为完全打破了世俗追求:
画画不但从来不卖,而且还很少给人看;
对获得“终身艺术成就奖”这种追求嗤之以鼻。
来到与世隔绝的岛上探索真理;
最绝的是,在眼睛瞎了后的一年里,用生命的最后精力和心灵之眼绘出了一生中最重要最伟大的巨大壁画,如同道破天机。
然而临死时却付之一炬,不留下一丝痕迹。
书中有一段对话说明一切:
我:“想想看,你不认识不曾谋面的人被你笔下的作品打动,受到微妙或强烈的震撼,难道你不欣慰吗?人人喜欢有影响力。让世人灵魂深处感到悲悯或恐慌,我想不到比这更绝的力量了。”
他:“滥情。”
我:“那你干吗在乎自己画得好坏?”
他:“不在乎,我只想把自己看到的画出来。”
还有另外的自由,几乎可以心无挂碍,超然物外。
可能有些人总习惯于励志的角度去看,以为他在实现梦想的路上,克服了种种艰难困苦,忍受了多少痛苦。但对他来说,即使穷困潦倒,即使贫病交加,可这一切他几乎浑然不觉,从无困苦之色,毫不抱怨。哪里需要什么“克服”和“忍受”,不存在的。
几乎不需要任何“自律”的能力,也无须像苦行僧那样故意迎难而上自我折磨,似乎脑子里的“痛苦”的传感神经早就做了阻断手术。
如果一定要说痛苦,猜测也只有一种:想画自己心中所见却不能如愿表达,像一个艺术家一样接受“灵魂”的煎熬去发现真理。
其实说了这一大堆,我个人觉得也不用佩服他什么,首先这是毛姆塑造的纯粹艺术家的理想模型,世上本无这种可能;虽然不可能有,也并不是毛姆瞎写而毫无意义,这是毛姆艺术表现的探索和人物创造,可以作为一种像北斗星一样仰望;
就算真有其人,只能说“思特夫克兰德”是“神”选中了他,他脑子里几乎99.99%被追求艺术的愿望填满了,没有空再想其他,(比如连男欢女爱之事对他来说都萎缩到最小,尽管还是有一点,太反人性了吧)。
对他来说一切只是顺其自然,本能而已。就像一个人如果脑子里只有“善”的思想,做了一辈子好事就丝毫不难。
当然,退一步讲,即使无法全然做到跟这个“思特夫克兰德”一样。其实大多数人,在生命中有无数个片刻,或者有那么些“一秒钟”的瞬间,我们有过心无旁骛,全神贯注于喜欢的事情忘却其他所有,认真的样子都好像街边贴膜的小哥。
这个时候,也可以说,是最接近“神”的时候。
真正让人佩服的,还是在各种选择和诱惑的撕扯中,还是坚定不移地选择了自己想要的凡人。
我觉得小说重点描述了三个方面:1)复杂矛盾的人性;2)自我; 3)艺术的本质;
作为已到不惑之年的人来说,人性复杂不复杂,已经没有太多兴趣。对“自我”和“艺术的本质”兴趣盎然,还在探索。
限于篇幅,聊一下“自我”,这是一个很复杂的心理学概念,也可以扯上哲学范畴,说不清理还乱,很可能会把一个好好的人说得怀疑人生。
我认为,简单地说,“自我”就是“自己喜欢或者希望自己活成的样子”,自己如何确定好跟世界的关系。
自我有多重要?
“思特夫克兰德”从40岁开始,穷尽一生,只会实现自我,把自己所思所想完全表达出来。这是非常快乐非常满足的事。人生才没有真真白活。
打个粗浅的比方,就像一个爱美的女性在衣帽间穿衣打扮,如果没有镜子可以让她确定“自我的形象”,是不会心满意足的。
我们很多人特别希望自己活成被别人认可和羡慕的样子,也有人却可以完全不管别人是否喜欢自己,只要自己开心。
从“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角度去看,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这两者没有高下之分,唯一的标准就是“喜欢就好”;
没有人的“自我”可以在别人的”自我“表现更具优越感。
比方说,并不是一个想成“佛”的自我可以比一个真正喜欢做“普通老百姓”的自我来得高贵。
所以我觉得小说里面,爱慕虚荣喜欢现实物质生活的斯朱丽太太;热爱艺术却画技平庸以及“被绿的”画家斯特里兰克;还是为了追寻爱情甘愿飞蛾扑火般地去“出轨”思特夫克兰德的勃朗什--也就是平庸画家斯特里兰克的老婆,当然还有一些路人甲乙丙,都是在忠于自我实现自我的人,他们都是“成功的人生”。他们都有清楚的人生目标,都有自己喜爱的生活模式。我想这或许也是毛姆有意为之的设计。
相对来说,失败的自我就是模棱两不可的状态,一切的痛苦来自于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