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高中生读书笔记作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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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高中生读书笔记作文5篇

读书笔记/2022-05-19 17:12:18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调查,杰克·伦敦是在包括前苏联在内的整个欧洲作品被翻译最多的美国作家。而《野性的呼唤》又居其50部作品之首。《野性的呼唤》已被译成80多种不同的文字,在中国也有30多种译本。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野性的呼唤高中生读书笔记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

野性的呼唤高中生读书笔记作文(1)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描述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无疑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故事还有一个背景,阿拉斯加淘金热,大批的人涌向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们需要助手——狗,所以,大批的狗被贩卖到阿拉斯加;这其中,也包括了巴克。他先是被园丁助手贩卖出去,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那里,也是他野性被唤醒的第一步。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打开他尘封野性的钥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派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仅有生存是最重要的,那里不是南方,道德没有任何用;他第一次顺利的偷窃,也标示着他已经适应了那里的生活。

当然,还有一条对巴克的转变有着重要意义的狗——丝毛犬。他不断的试图挑衅,巴克开始一向忍让着,避免引发正面冲突。正是他让巴克不断的学习,并且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我结党。最终巴克战胜了他,是他让巴克尝试到了杀戮的快感,血腥的满足。他让巴克,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

此时的巴克,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并且将一只狗队管理的井然有序。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他辗转经过了许多主人的手中,在最终一个主人,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约翰?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终一段,平静的生活。但此时巴克身上的野性已然复苏。他感受到了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他一次又一次的奔向林中,却又因为桑顿一次又一次的回来。在这段过程中,他认识了一条狼。在那一次他奔回营地的路上,他感受到了不一样寻常的气息。

他发现,营地上已经满是当地的土著,耶哈兹人,并且,他们已经杀害了桑顿和他的朋友们,他的狗。巴克怀着满腔的怒火,如一只狂怒的野兽,冲向了耶哈兹人,他毫不留情的撕断他们的喉咙,并且不为他们所伤。他一向追赶着他们,一向发泄着自我的怒火。

最终,他回到营地,找到了桑顿的尸体。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这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桑顿死了,人类社会对于巴克而言再无牵挂,他走入狼群,以实力当上了狼王,并且被当地的土著看做幽灵一般的野兽。他每年,都会来到桑顿当年死亡的地方,默哀,然后,继续回归到它的狼群中去。

巴克原是一只礼貌犬,但为了生存,他挣脱了礼貌的束缚。他有着极强的适应本事,他能很快的认识到环境的改变带该人们信条的变化并及时的作出反应。我们当今的社会,不也是这样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么?适者生存,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在动物,乃至人类世界里,都是真理。巴克在不断的磨练中,成长为一只无可匹敌的狗,甚至转化为狼。而我们,也应当在生活的磨难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中的花朵,蜕变成能够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人遮挡风雨。成长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

故事里,狗也有不一样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欢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职责,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进取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并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我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它表面上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聪明强壮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战斗,随后他身上狼的野性逐渐被唤醒,最终回归原始森林,变成了狼;但更深层的反映了在封建社会受到压迫的底层民众对自由的渴望。同时,在这本书里,我也读到了对光明未来的向往。

我相信,这本书教给我的精神,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有这个残酷世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足够我受用一生。

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能够让一条礼貌狗享受杀戮的欢乐;也能够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野性的呼唤高中生读书笔记作文(2)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

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

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终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终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可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仅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本事,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仅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本事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野性的呼唤高中生读书笔记作文(3)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书店里。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不得不去买一本书来看看。在书店,面对玲琅满目的书籍,我不知该如何抉择。《野性的呼唤》并不是我第一眼相中的书,因为它没有漂亮的封面,连书都是被透明塑料封着的。觉得它比另外一本看着挺精美的书似乎要厚一点,而且价钱也是一样的,买这本比较划算。

最开始接触这本书,我对它没有任何感觉,并且还带有一点抵触。出乎意料的是,看了内容之后就欲罢不能了,连书本都舍不得放下。原计划十天看完的书,大概只花了三个小时就看完了。这篇笔记是我看完第二遍之后写的。我感受最深的是对于自由的渴望和敢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

故事里,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原本过准出游的'生活。在那片土地上他是王者,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里,除了它的主人米勒法官。就是这样一只优秀的狗,被主人家的仆人曼纽尔从主人家里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成为了拉雪橇的苦役犬。残酷的驯服过程使得巴克逐渐认识到了自然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最终巴克熬成了领班犬。在拉雪橇生涯里,主人几经更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情谊。在主人惨遭不幸后,巴克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最开始的巴克只是一只家养犬,优雅,机灵,勇猛,和“野”毫无关联。经历过太多事情之后,为了自由,他不得不让自己变得强大,努力适应生活。自然的法则就是这么残酷,你不去适应它,就只能被淘汰。

巴克那从未停歇过的对自由和野性的追寻最令我震惊,我每读一遍文字都觉得自己有不同的感受。正是那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他成了狼族之首;正是这股力量,使他免于淘汰。巴克无法在人类文明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但是他通过努力选择了想要的生活,没有消失在自然法则之下。

我不可以选择出生,但可以选择生活的态度与方式。用“适应”与“韧性”铺就基石,且不说免于淘汰,或许还能飞得更高,走得更远,眼界更宽,心胸更能容天地。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野性的呼唤高中生读书笔记作文(4)

文学总是人学,尽管小说的主角巴克是一只狗。1000个人眼中有1000个巴克,作为在校大学生的我,读出了的是一个青年的转变过程。

刚开始巴克从嗷嗷待哺到逐渐成长的四年(大学躺着也中枪)来,它在法官家过的是悠闲、富足的贵族生活。恰如优秀青年在学校无忧无虑地学习,常年拿着专业课第一,各种奖项应有尽有。

可是,生活就像心电图,当一马平川时你已经挂了,要活着,必然是高低起伏的。巴克被人卖了,先受到了红汗衫男人的调教,得到了第一条醒悟:

在拿着棒子的人面前永远没有机会战胜他。(在一个高富帅拿着钱向你炫耀时没有机会战胜他。所以北爱中吴狄和安迪打赌是很傻很天真的。)

巴克之后又被带到了北极,正如在校青年正式踏入了社会。作者十岁左右就开始做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练就了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经历融化在作品里,变成了残酷社会的真实写照。第一次对巴克的触动就是生命的凋零。当同行的一条狗柯利热情地向前迎向一条爱斯基摩狗时却被不分青红皂白,也没有任何宣告,狠狠地咬了一口,又被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踩在身下,兴奋地叫着、咬着直至死亡。在南方(学校),奉行着爱和友谊法则,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感情是很自然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北方(社会),肆虐的却是棒子和牙齿法则,谁还顾全研究仁义道德,谁就是傻瓜!谁遵守这些道理,谁就要被淘汰。

于是巴克开始学会了各式各样的生存,学会了不挑食(刚开始找工作不能挑三拈四的)学会了狡黠诡秘地偷窃(资本的原始积累)最终长成了一条壮壮的狗(扎稳根的青年)。

《这个杀手不太冷》中当小女孩问“生活是一向如此艰辛,还是仅仅小时候如此?”雷诺回答:“一向如此。”过了一关还有一关,接下来巴克碰到了领头狗(公司老总)的挑战。“它预料布克会是一个危险的对手。于是,它觉得应当先下手为强,只要有任何展示它牙齿的机会,它绝不错过。”而巴克学会了“把自我的野心掩藏起来,耐心地等待时机。”最终夺得了领头狗的位置,很快学会了管理手下的狗,让大家跑起来“像一条狗一样”

跟对人很重要,可惜狗不能主宰自我的去向。在第一个主人麾下,他们一同创造了旅程的记录。因为主人有破纪录的目标,有作为一个政府的信使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危险,从不退缩的性格,有对狗儿们赏罚分明和爱护。在第二个主人手下,没有了创纪录可言,像机器工作一样死板,但毕竟还有基本的爱护,所以他们历尽艰险还是完成了任务。在第三个主人手里,繁重的任务,心毒手狠地对待,彻底把巴克变成了皮包骨头,经历了生命最重的磨难。物极必反,在最终的主人桑顿手里,巴克得到了爱——其他人照顾狗是出于职责感或商业利益,他照顾狗却如同在照顾自我的孩子。

曾听过一句话:这辈子所有的挫折与困难是为了某一时刻幸福降临所做的铺垫。桑顿给了巴克灵魂的救赎,就像一个闯荡多年的青年遇到了携手走入婚姻的至爱。十分怀疑他们上辈子是一对情侣,这一章我看的版本名字为:只为一个人的爱。如果你想感受生命的炙热与完美,就好好读这一章吧,太多的完美不能详述,与狂热赤诚的爱有关,与死亡面前的不离不弃有关,与灵魂的信任有关。

书名揭示了结局。在淘金之旅中,身体内的野性使巴克与狼奔跑在银色的月光之下(结识道上的兄弟),在主人消失后最终甩掉最终的羁绊与狼共舞(成为黑社会老大)。最终变成当地了传说,使伊哈特人毛骨悚然地悲叹。这一结局也折射出作者渴望冒险的性格,身体不时不是充斥着野性奔腾的血液。十三岁时他以往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十七岁时他上了一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白令海一带去猎海豹;即使有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他仍不满足于平静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建造一艘船,自我驾着去环游世界,走到了澳大利亚。

杰克·伦敦与海明威一样是我喜爱的作家,而他们都在自杀中结束了自我的生命。但我认为他们在结束生命前都是怯懦的,无法应对生活的艰辛鼓足勇气地活下去。对海明威而言,他没像《老人与海》中老头航行到家即使鱼只剩下光光的脊骨也安然沉沉地睡去;对杰克·伦敦而言,他没像《热爱生命》中被人们发现时“只是一股劲地向前蠕动。”

期望每个人都能在人生的旅途中坚持到底,在七老八十时回忆着年轻时的坎坷与完美,对着膝下的孙辈安然地说:“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人从来没有放弃……”

野性的呼唤高中生读书笔记作文(5)

“礼貌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当自由而完美地绽放。”一本书的封面上的这句话吸引了我,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里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之后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着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和安葬他。最终巴克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我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里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着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可是人生中必须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我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样行呢?青年人应当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明白在生活中必须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我的本事啊!

这是一部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小说家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亲身经历所做。

全书以一向圣伯纳犬与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犬巴克为主人翁,描绘出一仅有思想犬在残酷的社会怎样立足,怎样将狼的野性激发出来,怎样表达他对一个真爱他的人的忠诚与他那独特的智慧。

开篇以一种大事爆发之前安静让人处在享受的风光中,之后曼尼尔开始行动----贩卖巴克到库仑戴克那个淘金者蜂拥且急需狗的地方。接下来巴克能够说是从天堂到地狱一样,但他是一向不一般的狗,在棒子和牙齿之间他学到了叛逆的服从,等待时机与旭日待发。

巴克最开始的工作就是拉雪橇为淘金者与他们的家人送邮件,在工作于狗之间的关系中,他不断创造奇迹与威慑力,他被一个主人买到另一个主人他已经习惯了,当被卖的最终一次他的队员因体力透支相继死去,巴克不想再工作了,他选择了拒绝工作,最终被一个约翰.桑顿的男人救下,这是他唯一爱的人,他为他的爱人创造历史。但,残酷的现实再次打击巴克,在巴克出去猎食再次回来之后,他的爱人被凶残的伊哈特人杀死,一怒之下巴克为他的爱人杀死了数人伊哈特人,在凄凉,悲痛,悲痛,绝望的长嚎之下,巴克被逼上梁山加入了狼之队,巴克的故事结束了,魔狗带领狼队的故事,在伊哈特人之间传开了。

整部小说告诉我们一,人类是残忍,贪婪的。二,自然界万物的世界不能够不重视,他们的智商可堪人类,他们对爱他们的给与忠诚致死的爱,他们的感情不可被忽视。三,每个人都有隐藏着的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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