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部作品的晦涩与深奥,令人难以捉摸清楚。绚丽与死寂并存,彻底的讽刺贯穿全文。弗兰索瓦·里卡尔曾评价昆德拉“是毁灭的作者也是牧歌的作者”。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
关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心得1
生命看似轻如鸿毛,然而,人们常常感叹着生命的沉重,活着总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到底是什么让人们感觉到沉重呢?
“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托马斯一直都认为,就算与特蕾莎一起时,他也不愿做家庭责任的附庸,宁愿享受“轻”,也不愿去承担那份“重”。然而,当特蕾莎离开他时,他确实有那么一瞬间感觉到无比的自由,但是,很快这种轻飘飘的失落感又让他难以忍受。
当负担完全的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几乎远离大地上的生命,其飘忽不定生命中的运动变得太自由而没有束缚,慢慢地,人生也将失去了意义。生命永远是最为复杂的东西,轻与重的转换,灵与肉的扭缠,生与死的轮回,各种各样交叉重合时的的对立,也许这就是生命的面貌吧。生命在温馨明媚的白昼和阴郁冷暗的黑夜之间,没日没夜地延续……然而即使生命是矛盾的源头,即使生命是个谜,它对我们来说都是唯一的,不可取代的。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轻与重,在书中的每一个角落幽灵般地闪现着,生存、理想、媚俗、背叛都在这张轻重交织的人生之网中互相联系着,却永远地不能被逃离,生命之重,使人感到沉重的压力。正如文中托马斯感到特雷沙的嫉妒之重。正如特雷沙的梦给托马斯带来的谴责。生命之轻,使人感到无聊空虚。正如特雷沙的离去使托马斯的铁球滑落脚踝,但他却为奇异抑郁的自我迷醉而感到罪过。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那轻重交织的印痕。
“沉重是真的悲惨,轻松便真的辉煌吗?”
每天我们行走在这纷繁的尘世间,早已习惯了匆匆的步伐,早已习惯了平平淡淡不带喧嚣的色彩。不管是轻也好,重也罢,生命中度过的日子就是有孰轻孰重的,实在难以掂量。当我们因害怕承担生命之重,放任自己去享受生命之轻时,留给我们的也必然是比以前的重还要更重的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所以,不要去掂量,不要去品味,只要不失重,那么我们就可以走得踏实,走得坦然。
关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心得2
刚拿到这本书,看到这样的书名,心想:这里到底承载了作者怎样的思想。
开篇是《轻与重》,我想一个人生命的轻还是中重,和他的人生观、价值观有很大的联系吧。不管我们的生命是不是永恒轮回(因为这个问题会让人陷入窘境),我们应该做的是关注当下:everyonyexpeced a bright future,but what the futur life will hold for him is depend muchon what he doestoday.生命的真谛不是我们身上贴了多少标签,而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与轻松。有时改变人一生的就是一念之差,也行脚踏实地比较安全吧,过山车的落差带来的感觉是刺激,但完了以后也会感到失落。就像托马斯,也许他很感受自己生命的过程,但最终还是归于平淡或是注定孤独。一生都在寻找新的刺激,每天都要编好多谎言,一会儿骗情人,一会儿哄妻子,我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是很累的。最后骗的还是自己吧,虽然特蕾莎和他死在一起,但特蕾莎是可怜的,这一生用全部精力爱托马斯得到的只是他的躯壳。也许在享受生命的过程中托马斯感觉飘起来了,但我想在他最后闭眼的瞬间他并不快乐,而是悲伤,自己一生最大的成就难道就是睡了多少女人吗?这难道真是自己想要的吗?当他给别人说200多个的时候也许自己是自豪的,希望看到别人羡慕的眼光。但当他面对死亡时也许还有太多的不舍,不舍的不舍那些情人,而是自己的生命,自己存在的价值还没有看到,眼角或许有一两滴心酸之泪吧,看到生命的历程竟被自己这么亵渎。
《灵与肉》,托马斯每天都在寻求肉体的快感,却忽视了灵魂的价值。在这里面我更喜欢萨比娜,她也是很爱托马斯的,也知道托马斯的不忠与浪荡,所以最终她选择了离开,寻找新的生活。而且还有自己的艺术陪伴,她把自己的开心、失落、惆怅寄托在画上,虽然她在感情上遭遇失败但她在自己的画作上还是能看到一些希望,得到安抚。她更爱自己的灵魂吧,在这片领域她是骄傲而且自信的。我想正因为如此,弗兰茨才会那么爱她,因为只有弗兰茨看到了她的灵魂之美。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并不是身体的重叠而是灵魂的交融。荧屏上有无数的爱情让我们感动,因为他们都是坦诚的以自己最大的力量爱着对方,但并不是多么美丽的辞藻表达海誓山盟,而是切实可见的行动和充满爱意的眼神。当他们面对死亡时都是毫不思考的保护对方,而不是想托马斯只为满足自己的私欲,把她们都当成了工具而不是爱人。但特蕾莎为什么最终还是愿意和他在一起,我是不明白的。如果一个男的对女的说:我爱你,女的说:对不起,我已有男朋友了。难道继续说:我知道,但我依然爱你。此时人们会说好痴情的男人。而如果是一个女的对男的说:我爱你,男的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女的继续说:我依然爱你。人们就会说不要脸的小三。为啥世界对待男女这样不公平。正因为这样肯定特蕾莎觉得是可以原谅的,因为这是被世界默认的。但世界虽然默认,你也有自己的思想,你可以反抗,可以拒绝,可以saygoodbye.与其独守空房浪费青春还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只为不虚度自己的生命。因为你不是为他而生,你也有自己存在的价值,而且应该实现自己的价值。由此看来,特蕾莎的悲剧也不全是托马斯造成的,最大的原因还在自己,因为不会把握自己的命运。只是听天由命,也是最大的绝望吧。无耐!
也许养了卡列林是她最正确的选择,至少在无数黑夜身边还有伴侣。为什么有这么的人喜欢小狗,因为他们最为忠实,不会背叛直到自己生命结束为止。
关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心得3
最近,读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作者对人生命运与价值的思考,使我深受启发,像解开了一个困扰在心中多年的迷团,顿开茅塞。我长嘘了一口气,不由地感叹:人生原来如此美好又是如此无奈!
在米兰·昆德拉看来,人生是痛苦的,这种痛苦源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把握。世界上许多人都在按自己的方式努力追求,而生命正是因为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隶,无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都在无休止地重复着前人,因此,人类的历史只剩下两个字——“媚俗”。
书中主人公托马斯一直在固执地拒绝着“媚俗”,对爱情的追求也是如此。他不可遏制地爱上了特丽莎,但不愿做家庭责任的附庸,更不愿像别人一样甘于平淡地生活,去爱。他用很不负责任的不得已的方式向情人表明:我爱你,但我不属于你!他不断地与别的女人_,迫使所爱的人不固守自己,能给自己自由。可是,当他感到了自由,感到了失去责任的“轻”的时候,很快变得空虚难忍,他发现,承担一份家庭责任的“重”对生活本身何等重要!
追求爱情如此,对物质对事业的追求也同样如此。萨宾娜是一位画师,她坚决反对“媚俗”,认为坚持人的个性是最主要的,反对用不择手段的方式去追求金钱和名誉。可是,当国家_,她被迫逃亡到异国他乡生活没有着落时,也只好接受他人的同情,用高价卖出她的那些画得并不出色的画,赚取较高的利润。她亲眼看到,人们聚会、_,反对战争,声援弱者,这是极端消除了个性的行为,这是“媚俗”,但这又是爱国、正义之举,是难以调和的矛盾。
人要是天生就具备了“轻”的一切条件,又会怎样呢?弗兰茨就是这样一位年轻人。他出身良好,才华出众,有稳定的事业与家庭,颇有名望。该有的都有,而且来得很容易。但是,他觉得生活太“轻”,他同样不能忍受,他强烈地向往反抗,向往在苦难中挣扎奋斗呐喊的那份激情。于是,他糊里胡涂地参与_、_、呼喊,令人难堪的是,一切努力像堂吉阿德愚蠢地与风车搏斗一样,结局徒劳无益,令人啼笑皆非。
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米兰昆德拉感到,也许这种“追求”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我想起了《红楼梦》中跛足道人唱的《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金银忘不了。终身只痕聚无多,待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这首《好了歌》,寓意是“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它暗含了西方悲观哲学家们持久的坚持:存在即痛苦,若要不痛苦,须是不存在。
而世界上有那么多“忘不了”的人们,意识不不到生活的荒谬性,“反认他乡是故乡”,
没有悟透“好”和“了”之间的真谛,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我们身边的人生,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为了“金钱”,为了“娇妻”,为了“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一切是一场“空”!
恰如《圣经》中所描述的:“银链折断,金罐破裂,瓶子在泉中损坏,水轮在井口破烂。”
这种被动的“了”,不是好,是叹息,也是讽刺,是对那么多“忘不了”的人们的致命讽刺。人在欲望中挣扎,永远不得解脱,差不多是“把石磨套在脖子上,丢到海里”,在欲海中持一块磨盘而活,可悲,可叹的人生啊!
可是,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永不停止奋斗的脚步。正如明朝诗人杨慎在《三岔驿》中写的:
三岔驿,十字路,北去南来几朝暮。
朝见扬扬拥盖来,暮看寂寂回车去。
今古销沉名利中,短亭流水长亭树。
大街小巷,长亭短亭,碌碌红尘,人来人往。得意之徒,失意之人羁绊于名缰利锁,永远在奔波劳碌,没有谁能真正停下来。
也许,这正是人生的悲剧所在。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意义”和“满足”,正如在“三岔驿,十字路”上“扬扬拥盖来”的得意之人。但实际上,盲目的动力最终只能造就出一代又一代盲目的自我,看起来似乎幸福,却是本质上的空洞。特别是,当“追求”本身都值得怀疑时,人生便会陷入彻底的空虚中,失去任何“重”压的人生之“轻”,使一切的满足感荡然无存,自我便无法再支撑了。人生的命运都是如此无奈,如此令人愤怒。
人生是如此无奈,一心想羡慕神仙,想摆脱功名、金钱、娇妻、儿孙之“重”的困扰,但生命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生生世世在这个永恒的悲剧中重复,再重复。
既然如此,人到底应该怎么面对这似乎无法摆脱也似乎无法选择的生存处境呢?
中国作家林语堂在《中国人》中认为:既然人的“追求”和追求后的“满足”都是一种空虚,那么,“回归自然”是一切美和幸福的永远源泉。人的一辈子应该考虑如何怎样真正的活着,而不是谋划如何发展;应该珍惜现在的时光尽情享受,而不是去奋发劳动;应养精蓄锐以备他日之不测,而不是发挥自己的精力。
同样的困惑在法国散文家蒙田心中也同样存在,但他反对虚无主义,提倡人总是应该有点精神的。他在《蒙田笔记》中认为:“糊涂的人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本身违背了生存的意义。生活乐趣的大小取决于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不是任何外物的影响。只有自己才是生命的主宰。我们的生命是自然的恩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而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人如果没有一定的目标和追求占据、约束心灵,心灵就会到处漂流,入于幻想的空泛境域里。灵魂没有目标,就会丧失自己。即使在闲逸时,也不能让灵魂丧失目标,要不然,最终会导致无数妖魔、怪物,无次序、无目的,一个个接踵而来。”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
看来,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
关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心得4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五年前,可以说一遍阅读下来人是浑浑噩噩的,可能跟年纪和阅历有关,从此这本书被我放进了柜子。这次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又打开了这本书,这次的阅读的体会和第一次大相径庭。所以我非常认同一些人的说法:米兰·昆德拉的书读一遍是不够的。可能是我的水平不够,将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看了两遍还是不能完全体味到其精髓。说来有些惭愧,尽管如此,还是想写一篇文章来对所看所想的内容进行一次整理总结。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表面看是一部爱情故事,骨子里却是一本概念小说,机智、诱人、严肃,充满情感,是一部开阔又复杂细致的作品。它里面交织着政治与哲思、肉欲和灵魂、趣味和深度……对于性爱与政治之间巧妙的交互作用进行娴熟的叙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以深刻的哲理开头,结束于悲怆的诗意氛围中,为我们揭示了人性的弱点和人类不可避免的误解所产生的深刻原因。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表达的是一个人在四种状态下的“非如此不可”:爱---特丽莎,同情----托马斯,反叛----萨宾娜,梦想----弗兰茨。文章围绕主人公托马斯展开,他与前妻离异后,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并决定一直保持单身。特丽莎走进托马斯的生活,这个在托马斯看来是由六个偶然给他带来的女人,与托马斯纠缠、相伴了一生。然而,托马斯仍然醉心于与众多女人的“性友谊”,在性漂泊的路上去寻找、开拓和征服每一个女人与其他女人的百万分之一的差异。但特丽莎的身影反反复复出现在托马斯医生临窗犹豫与沉思中,严厉地拷问着托马斯对自我,对命运,对情爱,对沉重与价值的决断。这就是轻与重的对立,对婚姻的忠诚是重;与情人的幽会是轻。托马斯在轻和重之间徘徊不定。在情人面前想着特丽莎;在特丽莎面前又坦然承认与情妇在一起。千里追妻,放弃国外安稳的生活跟着特丽莎回到布拉格,却依旧不忠特丽莎。为了给妻子一个平静的生活拒绝在请愿书上签字,又在第二天忘记拒签的目的......终于他在被布拉格统治者逼迫的情况下同意了特丽莎的提议去了乡下。
还有两位主角,萨宾娜和弗兰茨。萨宾娜的宣言是:“我的敌人是媚俗”。萨宾娜是一个画家,是托马斯最好的情人,是弗兰茨崇拜的但又是与他貌合神离的情妇。萨宾娜是个轻极了的角色,她放荡不羁,特立独行。她的一生就是在不停地背叛。喜欢背叛又习惯背叛,她背叛父亲,背叛弗兰茨,在萨宾娜看来“背叛意味着打乱原有的秩序,背叛意味着打乱秩序和进入未知”,“萨宾娜看不出什么比进入未知状态更奇妙诱人的了”。但是,在一切背叛之后呢?她背叛的目的是什么呢?“一个人可以背叛父母、丈夫、国家以及爱情,但如果父母、丈夫、国家以及爱情都失去了——还有什么可以背叛呢?”“萨宾娜感到四周空空如也,这种虚空就是她一切背叛的目标吗?”“萨宾娜对于隐藏在自己背叛欲念后的目的无所察觉,这生命中不可承受的轻——不就是目的所在吗?背叛的最后结果就是在铺满灼热炭火的圆周轨道上奔跑。而作为大学教授的弗兰茨每天过着由授课研究组成的枯燥无味的生活,他羡慕着萨宾娜,一心认为他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在他临死之际,他终于找到了他所要追求的,那就是和她的学生情妇在一起。
很多人看这本书是被书名所吸引,但读了几段能坚持看下来的人不多。我初次看这本书的原因是被书后简介的第一段所吸引: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这段文字像一把大斧一下子砍到我的内心深处,我开始陷入思考:回到现实,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更多的人会面对或多或少的生活或工作压力,我们抱怨,甚至痛恨,还有更极端的人因为这些原因做出伤害自己或者他人的事情。但反过来想想,如果把这些生活的考验全部抽离,只剩下一尘不变,乏味,空洞的生活,你能承受这生命之轻吗?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过于轻,是浪费生命,太重,却是难熬的生活,没有担忧,无忧无虑的活着,可以是理想,但是要真每天都那样无忧无虑的,那跟虚度空虚有什么区别了?于是,选择需要的、必要的责任,可以让生命绽放出a价值来。轻过不好,重过也不好,看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生了。
总之,这是一本值得用时间慢慢品味的书,如果你能坐地下来阅读,一定会有所体会。
关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心得5
早就听说有一本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小说,一直想看看,几年以前在书店里没有找到,时间久了,也就忘了。最近一个偶然的机会,到书店里看到了这部小说,也由此对本书的作者——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有了一些认识和了解。但当我看完之后,对这部小说的名字并没有真正的理解,不知道它为什么要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呢?再次看完之后,有了一点感觉,但也还是很模糊,觉得此书真的不好弄懂,深奥的如同一本哲学。也许是我才疏学浅、太笨的缘故吧,总之,难以看得透彻。所以,我的读后感也不一定说的正确,希望能得到了解这本书的朋友给予提示和谅解。
首先我觉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轻”字,在这本书里其实份量是最重的,是反其意而用之。如果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所强调的是“不能承受”,那么可不可以这样理解,那就是反过来说,能承受的只有“生命之重”了。如果能抛去本书中那些令我反感的晦涩情节和细节描写,我不得不承认,它不愧为一本非常好的充满哲理性的小说。那么又怎样来看待人生中的轻与重呢?我的理解是:轻是逃避,而重是责任,是为自己,也为他人负责的一种崇高境界。而书中的几个主人公,都是不想对别人负责,甚至也不想对自己负责的生命之轻者,比如说托马斯的逃避家庭,逃避亲情,甚至不想认自己从未尽过义务的儿子。在他的整个生命过程中,他总是在不断的更新着情人,只和她们保持着短暂的友谊。但就是这么一个放荡之人却又有着维护自己尊严的个性,他认可丢掉医生这个令人羡慕的职业,也绝不在能换回工作的一张协议书上签名,从这点可以看出,他又是个矛盾的综合体,有着分裂的人格。
而萨比娜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国,逃避革命,是个典型的背叛者。只有特蕾莎,虽然她没怎么逃避,但她也只能在“卡列宁”一条狗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报的忠诚。那么这些逃避者的最终结果又是如何呢?当他们步入了中年,一无所获,认识到了这种逃避的生命之轻是最难令人承受之时,一切都已经为时已晚了。因为生命是永劫无归的,不可以从新来过。所以,对一个有思想,有头脑的人来说,逃避人生,逃避责任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对曾经的生命之轻,都会是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