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出妊娠糖尿病?妊娠糖尿病需要做哪些檢查?
健康問答/356℃/2024-12-13 11:55:50
病情分析、指導意見及優質解答:
現在分為兩部進行: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準媽媽,在確定懷孕之後,在首次孕檢的時候就應該進行糖尿病篩查(50克葡萄糖負荷實驗),如果結果是陰性的,則應在孕24周後再進行一次篩查。如果結果是陽性的,就需要進一步做糖耐量的檢查,一旦確診為糖尿病或糖耐量受損,就應該開始進行合理的飲食控製和藥物治療。(其實目前國內使用的診療指南是直接一步到位:建議所有妊娠婦女在妊娠24-27周期間進行OGTT(即75g糖耐量試驗),指空腹12小時後,口服葡萄糖粉75g,其正常上限為:空腹血糖5.1mmol/L,1小時血糖10.0mmol/L,2小時血糖7.5mmol/L,任意一項達到或超過正常上限,可診斷妊娠期糖尿病。)
(特別聲明:因不能面診,醫生的建議及藥品推薦,不作為診斷及醫療依據,本站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