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吃藥七個多月了還能繼續吃嗎?
健康咨詢描述:
去年五月份以前一個月喘一次,吃相關的藥物,六個多月,近三個月有感冒和咳嗽,沒有喘過,請問還需要堅持用藥嗎?
健康問答/179℃/2025-01-01 10:30:36
病情分析、指導意見及優質解答:
哮喘吃藥七個多月了是否需要繼續用藥應根據病情是否治愈決定,如果停藥後出現喘息、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狀則需要繼續用藥,如果停藥後沒有出現異常症狀則可以停止使用藥物,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複發即可。哮喘的藥物治療包括:吸入皮質類固醇以減少炎症、口服或注射皮質類固醇以控製哮喘發作、短效 β2 受體激動劑在哮喘發作時使用以擴張氣道維持正常呼吸;此外還有長效 β2 受體激動劑、白三烯調節劑、抗膽堿能藥、肥大細胞穩定劑等。患者在治療期間定期複查,根據病情更換過調整藥物、避免空氣質量差的環境、遠離過敏源、按時用藥、不要劇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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